1、法院执行企业账户没钱,可以查封扣押机器设备、原料产品等。如果在采取上述措施无效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将被执行公司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如果确实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可以裁定中止执行,待发现可以执行的财产再启动执行。
2、在法院强制执行时,如果被执行的公司帐户没有钱的,可以由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其它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执行措施,也可以依法对被执行公司进行搜查。如果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中止执行,等发现被执行公司的财产后可随时恢复执行。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程序如下:(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1、法律分析: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这通常是因为公司存在被执行的情况。如果法定代表人确因公司的经营管理需要而发生变更,并且希望解除对其个人的消费限制,他们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并非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直接影响债务履行的责任人员。如果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情况属实,它将允许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再受到限制,并对其他责任人员依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在决定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时应当采取的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该令由院长签发,并详细说明限制的期间、项目和可能的法律后果。
1、公司被强制执行的后果:当公司财产被强制执行的,法院即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其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可以扣押、冻结、划拨、变价其财产,但执行的财产范围不能超过公司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1、失信被执行人可以主动申请解除,如果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做法是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接到申请以后,法院会在15个工作日进行审核。一旦申请成功,将在3个工作日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人民法院会提前解除失信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同时已经履行义务的,申请人可以提交撤销申请。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2年,情节严重的会延迟1-3年。纳入期限届满以后,人民法院会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
2、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后果如下:
3、公司一旦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会面临一系列不利后果:法院可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布;法院应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法院应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
4、综上所述: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要想消除被执行人名单,就需要对法院判决书执行完毕,执行完毕后法院会删除名单。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7、(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8、(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9、(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10、(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11、(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12、(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公司基本户被冻结的解决方法如下:
1、使用公司其他账户或个人账户等非基本户账户缴纳必要的费用,如投标保证金;
2、向资金监管银行申请解冻基本户,解冻后即可使用其中的资金;
3、了解账户被冻结的原因,若为债务问题,应尽快偿还债务并履行义务后向法院申请解除;
4、若账户冻结原因为经济纠纷,可尝试庭外和解以解冻银行账户;
5、若为法院冻结,需法院出具解冻通知书或等待冻结期限到期自动解除;
6、通知公司内部相关人员及客户,避免再往被冻结账户打款,并协商其他收款方式。
1、开户与备案:公司基本户需在工商注册地的银行开设,并向银行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
2、日常监管:银行对公司基本户的资金流动进行监控,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资金用途:公司基本户主要用于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往来,如员工工资、税费缴纳、原材料采购等;
4、账户变更:公司发生变更时,如地址迁移、法人变更等,需及时向银行更新相关信息;
5、审计与报告:公司需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并向银行提供财务报告,以证明资金使用的合法性。
综上所述,解决公司基本户被冻结的方法包括使用其他账户缴纳费用、申请解冻基本户、偿还债务并申请解除、庭外和解、法院出具解冻通知书或等待冻结期限到期自动解除,并通知相关人员及客户避免往被冻结账户打款。
《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